十七岁的第一个清晨,特伦特睁开眼,看到一束从窗帘缝里挤进来的活泼阳光。他眨了眨眼,花了几秒钟时间安顿好睡眠带来的恍惚感,随即向天花板绽开这天的第一个微笑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拉开窗帘——其实就是一截扯下来的花棕色布匹——和下楼见莱森夫妇之间犹豫,特伦特的注意力最终被他无意间摸索到的异物拽走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转头一看,床头正静静搁着一大枚圆圆的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是什么?

        莱森夫妇从小尊重儿子,一直注重于培养他的独立意识,更不会悄无声息进入他的房间,于是这多出来的东西就格外突出。

        特伦特把自己从被窝里翻出来,在渐渐冷却的树纹被单上静坐两秒。待大脑逐渐恢复清醒后,他好奇地朝这个“不速之客”伸出手,又被它异常的温度吓了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一个箭步套上鞋子,把窗帘拨开,这下子屋子里亮堂起来。生机似乎随着阳光一起泼洒进屋子,夜晚残存的最后一点倦怠也被凉爽的晨风挤出去,只好在木格窗框的缝隙里发出不满的嘟囔。

        特伦特对活泼泼围绕住自己的光元素视而不见,他两步跃回了床上。盘腿坐稳,拿起那个不知名的小东西细细打量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概一个成年男子的手掌大小,看上去是粗糙的灰黑色,在太阳光下却呈现出暗金色的色泽,摸上去说不出的温润细腻。

        它突然出现在此地,确实是件让人捉摸不透的奇事,但特伦特心中已经隐隐约约有了猜测。按已有线索和大脑里的库存来看,他意识到自己曾在某本书上过相关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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