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在海市一是因为离家近,二是因为她去实验基地给妈妈送东西时,遇到个温文尔雅的男生,她动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妈妈那里听说对方单身,是国科院调来学习的实习生,要在海市待两年,就风风火火一头热地栽了进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谁知道栽进了一个死胡同,那人天生情感缺失,是块捂不热的硬石头。在海市待了五个月,对方不告而别,去了海外进修。

        日记里没提及他的名字,前面用的‘他’代称,后面改成了‘狗东西’。纸页上还有大片疑似眼泪的干涸水迹,显然当年难过的不轻。

        唐笑笑看着日记里的字,心里闷闷的,依稀记得自己的确喜欢过这么一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似乎是姓温,全名叫什么,记不起来了。日记末页贴着一张撕毁重拼的素描画,画的是温某某的侧脸。

        年轻男人浓密的眼睫低垂,鼻梁高挺,戴着一副银丝眼镜。长长的一条眼镜链垂在脸侧,模样看着熟悉。

        唐笑笑咬住瓶装奶的吸管,对着素描画看了又看,心里闷闷的感觉消失,忽然发现自己眼光还算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商场里一起吃过饭的严然是个长相俊美的,这个同样也是。俊美到把人拉到浩元界,跟以美色扬名的合欢宗拼上一拼,也未尝没有赢的可能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本日记一百三十四页纸,用了十七页,断断续续地只记了这么一件事,后面大片空白。

        唐笑笑把看完的日记放在右边翻过的书堆里,拿起第三本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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